2017年6月6日,青山消保委分会接群众投诉反映:其在青山乡街道一家农资店内购买的稻种有问题,自已播种的7亩田面临绝收危险。眼下正值抢收抢种的“芒种”节气,对于粮食生产极为关键,接到反映后,青山消保委分会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赵某于5月27日从青山乡当地某农资店内购进了Y两优9020型水稻杂交稻种共24斤,在自家7亩田内播撒完21斤后退回3斤,数日后发现该稻种只长出了芽却不扎根,这下可愁坏了赵某,他在与经营户交涉无果后,遂来到青山消协寻求帮助。
在了解事实的基本情况后,青山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来到赵某购买稻种的农资店,仔细查验了该稻种同种农资进货批次的相关票据及检验报告,未发现青山农资店有违法行为。眼看投诉人与经营户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工作人员冷静应对,敢于作为,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另一方面仔细分析找症结,经过与投诉人、经营户及供货商多次沟通,并认真比对双方关于播种操作的描述,发现投诉人赵某在对自己田地进行翻犁后急于下种,土壤水分含量大,造成稻种抽芽后根部浸在水中不能获得足够氧气,继而影响根系生长。
在找准症结后,青山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经营户和供货商,说明问题情况及赵某的实际困难,为消费者争取了10斤新稻种及100元误工费的补偿。赵某对此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