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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预付卡消费退款纠纷维权案

2017-06-06   浏览:4229

美发店预付卡消费退款纠纷维权案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12日,江女士拨打12315热线对一家美发店进行投诉,称其女儿在汇金广场的一家美发店办了一张预付卡,200元,对方还送了一些消费券,现在店家关门停业了,得知该店家搬到了开发区恒大绿洲内,认为距离市区太远,非常不方便,因为预付卡没有使用,但是用了消费券,要求店家从卡里扣消费券的钱,按折扣退预付卡的钱,对方不同意,无奈,江女士只好投诉,请求帮助调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投诉后,工作人员及时与该美容店的老板取得联系,经过核实,发现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我局工作人员认真的向经营者宣传《消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沟通调解,美发店老板同意将预付卡的余额退还给江女士,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现场签订了《消费纠纷调解协议书》。

案例评析

此案是消费者在预付卡付款消费场所最常见的消费纠纷,据《消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服务的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收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四十七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本案中经营者地址搬迁,距消费者距离较远,消费不便,经营者应当无条件退还消费者剩余的预付卡。

         铜陵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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