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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购置出问题 消保委调解来帮忙

2017-05-19   来源:滁州市工商局,滁州市消保委   作者:肖梅   浏览:6287
 

新车购置出问题 消保委调解来帮忙

【案情简介】

2017110日,滁州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现场投诉称其2017年元旦期间在滁州某汽车4S店看中一款家用轿车,当场缴纳3000元定金,并签订购车按揭合同后,因合同约定不明确,请求退换定金,店家不同意,因此产生消费纠纷,请求帮助。

【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我市消保委接到王先生投诉后,立即联系汽车4S店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按揭购车的一切手续是消费者亲自办理,并无异议,且其按揭手续已委托银行正在办理,因此,不同意退定金。双方当事人于2017118日到我市消保委现场进行调解。经现场了解情况,被诉方提供的合同确实存在保险费与续保押金引人误解的情形。被诉方指出消费者缴纳的是购车定金3000元,适用于合同法定金条款的规定,不同意退还。我市消保委工作人员通过当面协调和分别谈话等调解方式,最终双方圆满达成调解协议,由被诉方支付消费者王先生1000元的解除合同补偿款。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购车定金的消费纠纷。本案中,该销售合同中存在保险费与续保押金引人误解的情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此,建议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对合同条款当场提出异议,予以完善,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滁州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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