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
寿政秘〔2016〕378号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县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批复
县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寿县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的请示》(寿市监[2016] 57号)悉。经2016年12月7日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关于做好各级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工作的通知》(工商人字[2016]28号)精神,同意将“寿县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履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能,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后,“寿县消费者协会”的名称由县民政局备案保留,不再履行法定职能。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