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日旅游消费警示
“五一”小长假将至,这是个出行游玩的高峰期,也是消费的高峰期,消费者警惕意识较平时也相对放松。在此,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购买商品时需注意:
一、旅游途中被强制购物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被强制购买一些商品,或听从宣传,图便宜购买了假货,而且无购物凭证,购买商品后难以退货。遇到这种情况时,一是消费者有权利去拒绝强制交易行为;二是消费者应在购买商品前考虑到能否进行售后维修,能否得到退货保障;三是要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和生产日期,并且索要有效购物凭证,避免出现问题无维权证据。
二、注意促销陷阱
“有奖销售”、“低折扣”是商家常用于促销的手法,也常会出现问题:商品已失去了一定的使用价值进行折扣销售,宣传信息不实、虚构原价假打折,有些商家在打折时,常使用“先升后降”、“明降暗升”等方式,使实际消费中商品的价格并不优惠。消费者首先要考虑到产品质量等因素,特别是要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时间。此外,如果是购买了过季产品不能及时使用,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三包”期限是从购买之日算起,等应季使用出现问题时,所具有“三包”的权利也失去了,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此类商品应谨慎购买。
三、餐饮消费遭遇“霸王条款”
餐饮行业的消费陷阱:一是服务收费陷阱,如提供的餐纸、茶水、茶位费等,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和明示消费价格到餐饮者结账时就开始收费;二是设置霸王条款,如开瓶费、消毒费、限定最低消费标准等。在外就餐消费中应选择正规餐饮店去消费,并做到知情去消费,有权利去拒绝商家强制交易的行为,有权力去拒绝不公平条款。
四、大额消费轻信口头承诺
“五一”小长假,游客在购买大额的特产商品时,要把商家宣传信息及口头承诺落实到文字上(包括退定条件、三包时间等),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对于合同及协议中存在不理解和不同意的条款要及时和商家进行沟通修改。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电话:653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