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蚌埠市>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怀远县5家企业荣获第十一届“蚌埠市诚信企业”称号

2017-04-24   来源:怀远县消保委   作者:王右正   浏览:2856
 

为进一步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蚌埠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蚌埠市消保委在全市开展了第十一届“蚌埠市诚信企业”认定活动。

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市、县消保委实地考核和初审,综合部门评审,并征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后,产生最终“蚌埠市诚信企业”名单。该县安徽乳泉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翔龙米业有限公司、怀远县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蚌埠市金皖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方湖服务区等5家企业被市消保委授予第十一届“蚌埠市诚信企业”荣誉称号。

此次推荐期为2年,期间,如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诚信企业”称号将被撤销,并向社会公布。正值该县深入推进“三城同创”活动之际,通过“诚信企业”的推荐、评比活动,将在全县范围内树立一批商业和服务业的模范企业,为促进企业认真履行应尽社会职责,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以优质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