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无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芜湖市>无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农民消费者购买农资 谨记“四要”

2017-04-18   来源: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浏览:2693
 

当前农资产品进入了消费旺季,而农资产品的质量关乎全年的收成。为此,无为县消保委特向广大农民朋友提示:在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谨记四要

一要选择合法经营的正规门店。购买农资时要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或者图省事,在证照不全或者流动商贩处购买,既不能保证质量,也因无法核实经营者,会给日后维权留下了隐患。

二要查验农资产品包装和标识。选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有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

三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使用前要认真阅读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使用说明书,弄清使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有不清楚事项的,应向农资经营者或者地方农业部门进行咨询。

四要妥善保管相应票据。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索取售货发票或信誉卡并妥善保管,这样便于在出现质量问题或纠纷时顺利维权。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