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五十多岁的市民陈女士已经退休在家,今年元月5日,陈女士在我市某手机大卖场花费近两千元购买一款手机,买过手机后,销售人员继续诱导陈女士办理了一个所谓的每月只需花费74元返还55元即可享受129元的手机套餐,当时陈女士并没有多想,就在协议上签了字,但是陈女士年龄偏大每个月用不了70多元的话费,感觉上当受骗的陈女士找到手机大卖场,要求把办理的手机套餐给退掉,然而,手机大卖场却以给陈女士办理套餐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为由拒绝了陈女士退套餐的要求。无奈的陈女士来到蚌埠市消保委希望市消保委出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后,蚌埠市消保委和该手机大卖场取得联系,经了解,陈女士年龄偏大属于对手机套餐不大了解的消费人群,给陈女士推荐的套餐的确不符合老年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经市消保委调解,该手机大卖场给陈女士退掉之前办理的手机套餐,陈女士可以在该手机大卖场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手机套餐,最终,陈女士在该手机大卖场选择了适合自己的最低话费的手机套餐,对市消保委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这是一起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消费纠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