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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第一季度东至县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7-03-30   来源:东至县消保委   作者:东至县消保委   浏览:1542
 

2017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件,解决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8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180人次。(见下表)

一、   受理投诉情况表

项目

2017年第一季度

挽回损失(万元)

0.8

受理数(件)

11

来访咨询(人次)

180

解决数(件)

11

二、   投诉的基本情况

1、按投诉性质分

投诉质量问题的占18%,安全问题的占18%,价格问题的占18%;假冒问题的占9%;虚假宣传问题的占9%;售后服务问题占9%,其他问题的占18%.

2按投诉类别分

家用电器类占18%;服装鞋帽类占9%;食品类占18%;房屋及建材类占18%;日用商品类占9%;交通工具类占9%;生活、社会服务类占9%;其他商品和服务类占9%。。

投诉的主要特点

一、本季度投诉比重仍然是消费者比较关心的质量、安全和价格方面的问题投诉,各占比例均为18%及以上。另外售后服务和虚假宣传问题也层出不穷。

二、本季度涉及安全方面问题的投诉有个典型案例,主要内容如下:

23,新年伊始,春节后第一天上班,郑某一行三人急匆匆地来到我县消保委,请求帮助他们维权。原来郑某反映他21日在东至老家成亲,安排新娘家里的亲友团在我县某宾馆开了四个房间住宿,其中有一房间住着伴娘和亲戚,下午伴娘反映放在房间内结婚随礼的两个苹果,有一个出现了大约5角硬币的洞,怀疑是老鼠咬的,于是告知前台店内是否有老鼠,如有还望采取有关措施。但前台只是赔偿了损坏的苹果,而并未采取其他措施。

当天深夜,熟睡的伴娘被一刺疼感惊醒,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右手无名指被老鼠咬伤了,于是郑某又与宾馆前台取得联系,前台的服务员让受伤害者先去打疫苗,打完疫苗有什么情况再和他们联系。郑某陪着受伤害的家人去打完疫苗后要求宾馆赔偿打疫苗的医药费,并要求免除房费,双方因赔偿多少金额发生争执。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接到投诉后,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考虑春节期间,郑某又在办喜事,且过两天又要返城。为了节约消费者的时间,同时能让消费者和经营者相互和和睦睦过节,消保委檀秘书长第一时间邀请双方坐在一起,积极宣传《消法》有关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一直调解到晚上六时许。最终促使宾馆经营者同意赔偿受害者的疫苗费和一间住宿费共计人民币600元。郑某一行人对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态度表示非常感谢。

三、其他:3.15活动当天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理事单位等开展了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大型广场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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