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私家车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宁国市的王先生去年就购买了一辆高档汽车,当时是通过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费用中有一笔4000元的保证金。王先生一直以为这是车辆按揭的保证金,店方也未说明,直到看到销售公司开具的结账明细表,王先生才发现这4000元的性质为“续保保证金”,表上还说明此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买车后两年王先生必须在该销售公司购买保险。
看到这一条,王先生表示非常不理解,保险他是一定会买的,但是为什么一定得通过该公司购买,而且当时买车时公司员工并未跟他说明这一条件。怀着郁闷的心情,他来到了南山市场监管所消保委分会进行投诉,寻求消保委的帮助。
充分了解情况后,我处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工作,最终销售公司退还了王先生4000元保证金。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准备买车的消费者,在买车前要跟销售人员仔细沟通,了解每笔款项的性质和用途,并检查是否都列在买车合同中,这样才能安心地享受买车给大家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