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经过池州市贵池区消保委池口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认真调解,消费者康女士购买的床上用品四件套因为褪色问题终于得到退货。
当日上午9点多时,康女士拎着一包四件套来到池口消保分会投诉称:4天前我花费660元在某某商店购买了四件套,当时我问店里员工会不会褪色?员工肯定地说不褪色,如果褪色包退。我相信了她的话就买下了,但我同时也留了个心眼,用手机将她的话录了音。可我回家一洗,才发现褪色非常严重!价格660元的四件套也算高了,我前年买的一床300多元的四件套都没有褪色。我便找该店那位店员要求退货,店员不同意,我生气地将手机录音打开给她听,她无话可讲,只好吞吞吐吐地说,她作不了这个主,要我找老板。我便找到该店老板讨说法,那知老板态度十分蛮横,一口回绝。我只好找消保组织帮我讨回公道。
池口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带着消费者驱车去该店了解情况。那位店员承认她说过不褪色的话,该店老板却强调棉织品褪色非常正常,坚决不同意退货。消费者康女士将她买的四件套与该店同款式四件套进行对比,颜色褪的确实很大!工作人员真诚地说,作为棉织品洗后褪一点色属于正常,可实事求是地说康女士买的这四件套褪色确实太严重,何况你的店员事先又对消费者作出了洗后不褪色的承诺,我们认为你应该给人家退货。
但店老板仍然气呼呼地不同意退,理由是店员是给他打工的,说话不能算数。工作人员郑重地开导他说,店员是为店方工作,为店方宣传促销,她在销售时对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可视为店方的承诺,因此,店方就应该兑现,否则就涉嫌夸大宣传,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经过工作人员再三地耐心劝导调解,该店老板终于作出让步,为康女士退了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