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和县召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暨
纪念“3.15”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
2017年3月13日下午,太和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会议中心2号会议室隆重召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暨纪念3.15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会议全面部署了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县委、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领导及44家“3.15”成员单位负责人、消保委委员单位负责人、乡镇负责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消保委分会长共计一百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怀玺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会议发布了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十大打假案例;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十大维权案例;太和县消保委2016年度十大典型维权案例;太和县2016年各执法部门查处的行政案例。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亚民同志宣读了县政府“太政办传[2017]32号”《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对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会议部署,全县将广造浓厚氛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召开打假维权新闻发布会;开展打假专项行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组织开展名优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召开商品服务行业和省、市、县级诚信企业座谈会;组织诚信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举办大型的纪念“3.15”宣传、咨询、展示活动等。
最后,县政府副县长黄世福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保委的工作,指出县消保委主动开展社会监督,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千方百计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全县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四点希望和建议:一要依法履职尽责,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切实解决好消费者的合理合法诉求,使消费者真正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和有效维护。要积极运用披露、批评、查询、反映、检查等职能,加大对商品和消费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积极引导经营者开展诚信经营,提高企业和商家的诚信经营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要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是促进消费者转变观念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实现维权关口前移的有效方式。要通过建立消费教育基地、消费教育进课堂、进社区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继续坚持“以和解促和谐”的工作理念,以“一会两站”建设为依托,延伸消费维权触角扎实入村入企。强化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动,建立消费维权与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使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各种诉求渠道更加畅通。三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凝聚维权合力。发挥理事会优势,整合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经营者、消费者的力量,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切实解决消保委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消保委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不断凝聚消费维权合力。四要强化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提升维权实效。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四个能力”,即:依法维权的能力、调处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和优质服务的能力、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不断扩大消协的社会影响力,适应社会各方面对消保工作的新期待。【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