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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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消费维权意识 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3·15活动工作总结)

2017-03-16   来源:灵璧县消保委秘书处   作者:魏倩倩   浏览:233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为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消费氛围,由灵璧县政府主办、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办,灵璧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龙山广场如火如荼地开展,活动已圆满结束。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准备,制定活动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网络诚信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2月中旬就开始积极准备“3·15”纪念活动。

(1)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确定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内容结合漫画,通俗易懂、活泼生动,力争让消费者知法、懂法。同时,消保委对以往工作内容进行梳理,确立典型案例、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2)积极参与协调会,制定活动方案。

    为了开展好今年的“3·15”活动,灵璧县消保委积极参加县政府召开的协调会,与活动参与单位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各单位意见;对活动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提醒各单位在活动中的注意事项,明确活动过程中的工作方向。根据省消保委的统一要求,依托历届纪念活动的举办经验,结合灵璧县消保委的工作特色,制定本次“3·15”活动方案,方案中确定活动时间、举办场地、活动参与单位、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经费支出等项目。

二、突出年主题,开展活动  

   1)设置宣传、咨询平台

    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年主题,通过派发宣传彩页,突出《消法》、《消保条例》中的亮点,普及有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款。创设投诉咨询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宣传了灵璧县消保委的工作职能,为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纪念活动中,各单位、企业通过各自的服务台,共同加入到“3·15”纪念大会的活动中,为扩大宣传效应发挥着重要作用。

   2)设立宣传展板

    活动宣传展板是全面展示消费维权工作的有效载体,县消保委通过宣传展板,介绍消费维权工作性质,开展维权打假工作图片展、真假商品比较鉴别,提高消费者辨别商品真伪的能力,使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

   3)与主流媒体合作

    为扩大宣传效应,灵璧县电视台也参与这次纪念活动,通过电视台的报道、宣传,能充分发挥媒体关注作用,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4)树立诚信企业榜样

    活动现场,诚信企业代表发言,该发言紧扣“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指出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性,强调了网络消费时代,企业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为企业开展诚信经营做表率,为营造我县良好的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5)组织文艺演出

    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给此次“3·15”纪念活动锦上添花,为烘托纪念日氛围,组织让消费者喜闻乐见的表演无疑是卓有成效的。演出将树立消费维权意识、建设美好灵璧等思想穿插到节目当中,消费者在观看的同时,不仅学到了消费维权知识,还提高了思想认识。表演中的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消费者踊跃参与,活动现场气氛异常活跃。

三、坚定不移、扎实工作

“3·15”纪念活动的宣传,强化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为更好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打下基础。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灵璧县消保委将继续前进,消费维权工作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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