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会上指出:共享经济、分享经济、互联网+层出不穷,适应了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这些新业态都是未知,有争议是正常的,我们要以开放态度、包容理念,审慎态度进行监管。今天是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实施第一天。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由滁州市工商局、消保委主办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乐彩城广场繁华地带进行,14个彩虹门,100余块展板将纪念活动的气氛衬托的格外浓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傅厚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建华,市政协副主席徐崇华等莅临现场指导并看望参加活动的部门和企业工作人员。
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发改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等9家行政执法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展台,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年主题、消费维权知识、法律法规,并热情接待,认真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供电、邮政、银行、保险公司等近30家大型公用服务企业及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向社会主动宣传承诺服务内容,打造诚信服务理念,展示企业形象。滁州市仲裁委员会、银行业协会和保险协会也积极参加到广场的宣传活动之中.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当天共设立咨询点40个,接待消费者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投诉数百件,向消费者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滁州日报、滁州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活动现场进行了专题报道,宣传规模盛况空前。
2017年,滁州市工商局、消保委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用道德和诚信构建滁州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冲刺总量全省第三、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崭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