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迎江区消保委大观区消保委宜秀区消保委怀宁县消保委潜山市消保委太湖县消保委宿松县消保委望江县消保委岳西县消保委桐城市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快递衣服丢失获原价赔偿维权案

2017-03-02   来源:安庆市消保委   作者:姚爱莹   浏览:4900

消费者陈女士于2017年1月14日在购物网站购买了一件价值1089元的羊剪绒大衣。因不合适申请退货, 1月18日由某快递公司揽件员汪先生取件寄出。数天之后未收到网络商家的退款,经查看才发现退货流程里没有任何物流信息。多次联系该快递公司揽件员汪先生,其回复可能是未将货单号扫进电脑,相关工作人员已放假,等年后开工再查找原因,并承诺如丢失会照价赔偿。2月6日消费者陈女士再次联系到该快递公司揽件员汪先生,其答复是快件已丢失,但只能按衣服寄件费用的5到10倍偿还。2月7日,消费者陈女士投诉到安庆市消保委,要求原价赔偿其损失。

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与某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其投诉问题与消费者的诉求,并阐明我委观点及相关法律依据。经调解,该快递公司照件赔偿了消费者陈女士1089元。消费者陈女士对此结果很满意,并向市消保委表示感谢。

        点评:这是一起因快递公司丢失消费者寄送的衣服引起的消费纠纷。2013年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丢失快件的赔偿额度明确了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可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未保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没有约定的但有保价的按照保价办,没有约定也没有保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合同法》规定,运输人也就是快递企业对运输的快件有保管责任,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将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它们实际价值。本案中消费者陈女士有完整的证据证明其受到的实际损失,且是因该快递公司所致。因此该快递公司理应按原价赔偿。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