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上午,歙县消协接到消费者程某投诉,称其于2016年2月4日在歙县王村某家具厂购买了沙发、床头柜、茶几、八仙桌、方条桌等家具,收货后发现八仙桌桌面不平整,方条桌桌面起拱、多处出现裂痕的问题。程某多次与厂家进行交涉,家具厂负责人与程某达成了换货协议,但时隔一年,确没有完全履行,故消费者程某请求歙县消协帮忙。
接到投诉后,歙县消协王村分会立即指派人员联系被投诉家具厂负责人,将投诉人反应的情况与其核实,并组织其与消费者程某进行座谈协商。在王村分会工作人员调解下,该家具厂负责人与消费者程某重新签订了换货协议,更换了家具套餐,该家具厂负责人现场保证按时履行协议。投诉人程某对歙县消协王村分会此次调解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