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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消费警示

2017-02-16   来源: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浏览:2462
 

近年来,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时下比较流行的消费方式,根据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情况,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此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网购风险,做到科学、理性消费。

一、注意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保护好个人信息。网购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高的正规电商平台。要特别谨慎选择非正常弹出的购物网站链接,那些价格超低的购物网站很有可能是不正规的,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网站直接下单,不要随意进入陌生网站,购物时不要使用销售商或个人提供的链接,警惕无资质网站的消费陷阱。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后,应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不要随意将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对方,也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

二、注意购物价格陷阱,谨防被促销折扣所迷惑。各种节日期间,网店商家往往会推出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但消费者一定不要被某些虚假宣传、虚假折扣所迷惑,有时经营者是先抬高价格后再打折或者是产品等级不同,所以消费者在购物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活动规则,对商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做到货比三家。同时保留促销活动、优惠折扣等相关截图,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修改活动详情,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同时消费者应注意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这些商品不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之内。

三、注意收到货物后,先验货再签收。消费者收到商品后一定要先验货,查验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物品是否损坏、数量是否齐全再进行签收。特别是贵重物品要当着快递员面验货再签收,如果货不对板或货物损坏,可拒收并申请退货。

四、注意保留消费凭据,依法理性维权。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消费订单信息或其它消费凭证,以及商品交易(订单)页面和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最好对促销页面进行截屏保存,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应先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映。如果是网购商品可向网络购物平台投诉或向网店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如遇到网络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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