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在固镇县城某首饰店为妻子精心选购了一款玉手镯,孰料,妻子佩戴时,却发现尺码偏小。于是,陈先生再次来到该首饰店要求店方为其更换尺码大一些的玉手镯,却遭到店方的拒绝,双方发生争执。陈先生很生气,便来到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反映了此事。
接到投诉后,固镇县消保委立即调查核实了陈先生反映的情况。随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展开调解。陈先生表示,他所购买的玉手镯尺码确实偏小,确实无法佩戴上,况且是昨日刚刚购买。他要求更换尺码大点的玉手镯,如有差价,可以弥补。店方则称,商品更换只能更换是同类产品更换,而目前首饰店柜台在售的只有这一款玉手镯,其它款式、尺码的玉手镯已经售罄。
本着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对本起投诉进行了努力调解。最终,双方和解,陈先生如愿以偿,商家设法为其更换一款新的玉手镯。他非常高兴,向消保委工作人员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