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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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 节 消 费 警 示

2017-01-23   浏览:2398

春节临近,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如特价销售、搭售、打折、返券等多种手段进行促销,暗藏不少消费陷阱。为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一是谨慎对待促销活动。针对商家纷纷推出的各项名目繁多的打折、返券、“买一送一”等活动,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这些促销活动时应保持头脑的清醒,购物前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和相关事宜,消费前应了解打折前后价格的真实性,“买一送一”的商品是否是过期食品或残次品。对参加优惠活动的商品范围要明确,理性消费。

二、网上订购看仔细。网上订票、订酒店、订餐既时尚又便捷,还可以享受很多优惠,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但广大消费者也要仔细看清楚商家所列条款,是否有时间或者其他条件限制,必要时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清楚条款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三、购买食品先看标签。看清食品标签上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尽量选择标签内容齐全的食品和距生产日期近的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应观察食品的贮存条件:即食食品是否存放在封闭空间,是否有生产合格证。

  三、购买烟花爆竹选择有销售资质商家。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指定的销售点,选择有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的商品购买,燃放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注意安全。

  四、节日旅游要预防合同陷阱。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经营范围明确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在景点购物时,一定要多方比较价格,防止上当受骗。外出饮食一定要注意景点的食品卫生。

  五、预订饭店应“货比三家”。订餐选择卫生条件好的地点,搞清楚收费标准,对能否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有无额外收费项目等问题进行确定,对商家“年夜套餐”内容、订餐时间、订餐位置、人数桌数等问题进行约定;餐后先看账单后付款,留心账单是否增加了莫名项目。

  六、购物消费记得索要消费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管在任何地方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都要索取购物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其他证据,并妥善保留。

消费者如果受到消费侵权行为,可以直接拔打12315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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