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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会形式多 消费者要慎重

2017-01-16   作者:市消保委   浏览:4342

    春节将至,年货大街、团购等各种形式的展销会充斥于市场之中,以“厂家直销”、“团购”等优惠吸引老百姓前往消费。但是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往往混杂其中,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即在某展销会上查获假冒古井原浆白酒600余瓶。在此,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展销会上优惠多,但是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一、消费者要主动了解展销会的主办方以及商户的经营资质。由于很多展销会的举办方和商户并不是本地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后,如果消费者不了解展销会的主办方和商户资质的话,往往出现不知道找谁维权的情况。
    二、消费者要主动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展销会上,有的商户并不愿主动提供发票。在此情况下,消费者一定要主动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三、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宣传。展销会上,有的商户对销售的商品吹的天花乱坠,但是却没有一张书面的宣传。对于这种情况,消费者一定提供警惕,不能轻信。
    四、展销会上鱼龙混杂,消费者发现某种商品特别便宜,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一定要慎重购买,以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五、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遇到消费纠纷,可以向商户主张权益。如果展销会结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方主张权益。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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