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市民刘女士把一面写有“工作效率雷厉风行消费维权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以表达自己对市工商局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为自己排忧解难的感激之情。
刘女士拉着工商干部的手说:“太谢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这么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难题!”。
原来,刘女士11月25日在我市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12月8日送货到家并安装,12月9日发现显示屏上有一道白色印痕,商家坚持认为损坏是消费者自己造成的,不是产品质量问题。来12315中心投诉时,刘女士感到非常委屈,情绪非常激动,中心工作人员在安抚刘女士情绪的同时立即展开调查。在约谈经营者时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对该电视机显示屏瑕疵承担举证责任,依法履行三包义务。经多次调解,12月26日,经营者免费为刘女士更换了一台同型号的液晶电视。
今年来,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以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为抓手,多举措畅通维权渠道,完善维权网络,全面深化消费维权,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