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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利益无小事——贵池区消保委调解一起3.8折与5折的纠纷投诉

2017-01-03   来源:贵池区消保委   作者:马乐安   浏览:1684
 

消费者利益无小事!池州市贵池区消保委对消费者的每起投诉,无论大小,都尽职尽责地依法受理调解。

20161228上午,消费者姜女士来到贵池区消保委投诉称:“我于20151月在本市建设中路某某美容美发店,办理了一张1500元的消费预付卡。当时该店老板承诺,每次消费按3.8折结账(有小票为证)。到今年12月底,我的预付卡内尚有210多元余额。昨天,我去该店烫发,结账时,老板对我说,烫发费用为400元,给我打5折,实际费用为200元。我问他为什么不按照以前承诺的3.8折(152元)结账?他说我的卡内几乎没有什么余额了,如果继续打3.8折,我必须再往卡内打1000元现金。对他的这种无理要求我很气愤,我当场向他表态不可能再往卡内打钱。因他们店内人多势众,我一张嘴说不过他们,况且我又是外地人,他们最终强硬地按照5折(200元)给我结账,实在太霸道了!我强烈要求消费者保护组织为我主持公道!”

贵池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真受理了此投诉,在仔细看过姜女士提交的以往在该店消费按照3.8折结账的小票后,当即驱车来到该店对这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店老板对此振振有词地解释道:“我当时要求这名消费者继续往本店的预付卡里打款,她却不肯,这说明她今后不愿意在本店内消费了,那么,我就没有必要继续给她打3.8折优惠,给她打5折就不错啦。”

工作人员郑重地劝告他道:“现在全国都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你作为经营者必须做到诚信友善、守法经营,不能违背当初对消费者的承诺。至于消费者可能不再往你店里的预付卡内打款,那是她的消费自由,而你作为商家如果强制人家消费,那就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和气才能生财呀。希望你三思而后行,继续按照3.8折结账,将多余的钱退还给人家。”

经过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劝导调解,该店老板最终心服口服地将姜女士此次烫发的费用按照3.8折结账,退给她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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