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消保委协调处理一起订购汽车投诉案件。
12月初,消费者宋先生投诉称,其9月份在新体育场汽车展销活动中订购一汽车,现场选好车型,谈好价格67000元,并交付1000元订金,约定提车日期。
市消保委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和4S店联系,核实情况,之后到汽车4S店向经营者宣传有关“订金”的法律法规,并鉴于消费者的主张,要求经营者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经营者表示同意退还消费者之前交付的1000元订金。
近日,市消保委协调处理一起订购汽车投诉案件。
12月初,消费者宋先生投诉称,其9月份在新体育场汽车展销活动中订购一汽车,现场选好车型,谈好价格67000元,并交付1000元订金,约定提车日期。
市消保委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和4S店联系,核实情况,之后到汽车4S店向经营者宣传有关“订金”的法律法规,并鉴于消费者的主张,要求经营者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经营者表示同意退还消费者之前交付的1000元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