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安庆市>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理性购物“货比三家”

2017-01-03   浏览:2111
      “双节”将至,各大电商促销宣传接踵而至,消费者也都希望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近日,怀宁县消保委提示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安全交易、优中选优和留好凭证。

  要坚持理性消费。网络消费快捷方便,足不出户就可购买到自己心仪商品,消费者购物选择的空间和自由都很大,特别是“双11”之际,各类商品促销宣传目不暇接,对消费者感官和心理冲击都较大,容易引起消费者“图便宜”“机会难得”等心理,购买使用率不高、数量偏多,甚至部分质量难以保障的商品,造成盲目消费。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消费,选购商品前,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不盲目下单,要切实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商品。

  要确保安全交易。消费者要特别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在网上交易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号等信息,以防误入“钓鱼”网站。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操控。如需在网上转账、充值、付款时,尽量选用安全中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确认无误后,再确定付款或者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消费者如果无法分辨网站真假,可使用相关软件帮助识别拦截。

  要注意优中选优。消费者要用“慧眼”辨识各类促销宣传的真伪。要对商品多搜、多查、多对比,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不要被某些网站或实体店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的真实性,看看是否真的“物美价廉”,从而做到优中选优。

  要注重留好凭证。在消费过程中始终要有维权意识,在网购时要保存网址信息、商品图片和介绍、与商家聊天记录、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等资料,并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在实体店购物时,留好商品质量保证资料、订单、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不要惊慌,依据保留的凭证向网络平台或商家客服部门进行维权,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