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潜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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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变速箱质量问题案例分析

2016-12-21   来源:潜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葛永忠   浏览:4070
 

【案情简介】

2016121日,储先生来到潜山县消保委投诉,称自己五年前,通过潜山一汽贸公司在合肥购买一款大众尚酷牌进口轿车,一星期前,在安庆回家的行驶过程中,突然听到咔哒一声响,车子就不动了,送到修理厂,师傅打开前盖发现变速箱外壳破裂,再拆开外壳看到里面有多处裂痕。此款车在20135月份就因为变速箱问题,厂方进行了召回处理,于是拍了照片,把上述情况通知了销售商,却被告知变速箱召回处理延保十年,本应享受三包,可现在已自行拆开,无法享受此政策,费用自理。储先生觉得商家及厂家都未尽到变速箱延保十年的告知义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且对损坏的变速箱未作任何处理,理应享受三包,遂要求我委帮助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我委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与销售商取得联系,销售商还是以私拆变速箱为由不予积极处理,我会强调变速箱召回,应该把召回处理情况及延保十年的信息告知消费者,使消费者知道在延保期内,出现问题也就不会自行处理。而此车变速箱也只打开了外壳,并未进行拆解维修。在我会协调下,合肥销售商答应派技术人员来现场察看。125日,合肥销售商派了2名维修人员到修理厂,我会也派了2名工作人员参与。通过检测,技术人员承认是变速箱存在质量问题,他们说把情况带回公司上报,确定如何处理。1215日打电话给消费者,答应免费更换变速箱,消费者对此也非常满意。

【案例评价】

这是一起因进口轿车变速箱质量问题引起纠纷的案件,此款车在出厂的时候变速箱就存在质量问题,2013年进行了召回处理,但处理情况并未及时告知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以为过了质保期,自己送到维修厂维修,而车子打开后发现,故障还是变速箱问题才联系商家,又被告知变速箱延保十年,而商家又以擅自维修为理由不支持三包,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这起案件中,修理厂师傅说这款车应该是六速,但此车是七速,国外都六速的,七速的只对中国区销售,七速的变速箱存在质量问题很普遍。这是专业技术问题,我们无法判断。在此,我们对消费者提个醒,买进口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水货陷阱,问题多。很多经销商将非“中国版”进口进车冒充为“中国版”进口到中国市场,非法谋利,这此水货车一旦出现问题,索赔与维修都非常麻烦。

2、折旧车辆,冒充新车。有的折旧车在保税区停放了几年,根据相关规定,进口车停放了两年就相当于开了一年,销售时应作折旧一年处理,但销售商为了自己利益,冒充全新进口车出售非法牟利。

 

3、事故车辆,冒充新车。进口大多车辆通过海运进口到国内,运输途中难免会碰撞或损害,按规定应返原产地,但手续麻烦,而是进过维修与美容当全新车辆销售。

4、国内组装,冒充原装。不少跨国生产商将同一品牌在世界不同地域生产,不是正宗原产地车,冒充原装车辆销售,车的品质和售后服务都得不到保证。

5、只管卖车,不管服务。进口车销售渠道比较混乱,一个品牌车可以通过不同渠道进来,在国内建立一个健全的服务体系绝非易事,买车就是买服务,如果服务网点太远,最好不要选择购买,维修保养都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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