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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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年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2016-12-20   浏览:1645

一、投诉概况

截至日前,石台县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纠纷79起,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1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685人次。

二、投诉分类统计

投诉从类别上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3起,服装鞋帽类6起,食品类42起,房屋及建材类2起, 日用商品类5起,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起,交通工具类4起, 农用生产资料类1起,生活和社会服务类3起,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1起,邮政业服务类3起,电信服务类2起, 公共设施类2起。其他商品和服务类4起。

从性质上分析:质量占26起,售后服务占2起,价格占2起,计量1起,其他9起,虚假宣传3起,其他45起。

三、消费投诉主要特点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案件3起,问题主要集中在通讯类产品、家用小电器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上。

通讯类产品中,最突出的是手机问题,主要表现为、无法正常开关机、购到假冒伪劣产品;修理不及时、维修人员技术不过硬,导致消费者多次往返等。

(二)食品类投诉类较为突出

由于食品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2016年度有关食品方面的投诉42起。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食物变质,存在发霉,超过保质期及标识、商标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形成正确,健康的经营理念,在做好销售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食品类投诉中,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同往年相比有所提高,反映的问题更多地集中在食品流通领域中,主要表现在产品的标识、商标等等方面的问题。

二、相关问题和建议

(一)、按规定时限受理、处理投诉举报

处理投诉过程中,往往会有职业打假人因办理单位疏忽未按规定受理、回复投诉举报而被复议,这无疑对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职业打假人其实也有两面性,有正义的一面,有利益的一面。我们在接到举报时,发挥正义的一面,欢迎举报、监督;抑制不当利益的一面,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可责令改正,并回复举报人,这样既履行了职责,也规范了市场。所以只要程序正确及时,法律条款把握得当,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通常也是很好处理。

(二)、重视投诉举报材料的归档工作

投诉举报无小事,在日常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收集的资料是很有必要的,归档要做到收理及时、资料完整、分类装订,台账清晰,目的在于:一是尊重每一起投诉举报的办理过程;二是一旦发生纠纷,便于日后取证;三是做为案例留存,同类典型性的投诉举报可以参照处理,提高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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