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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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2016-12-14   来源:青阳消协   作者:青阳消协   浏览:2571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春节将至,正是各类保健食品的热销季。在此,青阳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品质优先。要注意查看产品的产地、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等信息。正确对待免费体检、健康咨询等活动,以免陷入“健康讲座”、“老鼠团”的陷阱,一次性购买大量保健食品。

二是按照需要食用。保健品虽好,也要遵循适度原则。要根据自己或家人的体质状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不要盲目食用,必要时可咨询医生、营养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

三是切勿以食代医。保健食品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能替代药品进行治疗。不仅如此,一些保健品还有适宜人群和特殊使用条件限制,尤其对于身患疾病的消费者,切勿讳疾忌医,切勿以食代医。

四是依法主动维权。购买保健食品时,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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