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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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消协2016年三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6-12-14   来源:青阳消协   作者:青阳消协   浏览:1622

青阳消协2016年三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据县消协及各消协分会统计汇总,2016年第三季度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0件,成功解决6件,不予受理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74元。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1、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1件,占10.00%;安全1件,占10.00%;虚假宣传2件,占20.00%;其他4件,占40.00%;计量2件,占20.00%

2、根据投诉商品分析:食品类4件,占40.00%;家用电子电器类1件,占10.00%;烟、酒和饮料类1件,占10.00%;房屋及建材类1件,占10.00%;医药及医疗用品类1件,占10.00%

3、根据投诉服务分析:公共设施服务1件,占10.00%

二、投诉热点分析

(一)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比率下降。

三季度,受理质量投诉1起,占投诉总量的10%,较上一季度有明显下降。此次质量投诉涉及到食品类。蓉城镇刘女士称于今年85日在某店购买245ml*12旺仔牛奶礼盒两提,87日打开一罐后,发现内有块状物,自述自己及女儿均有饮用,提出5000元赔偿要求。

(二)虚假宣传问题仍然存在

三季度共接到虚假宣传投诉两起,占投诉总量的20%。两起投诉投诉对象仍为上一季度的同一企业,反映问题仍然是该企业存在通过网络和产品外包装对其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现象,这说明投诉处理结果的群众知晓率不高,造成反复投诉现象发生,有待改善。

(三)食品安全投诉不容小觑。

三季度共有一起食品安全投诉,占投诉总量的10%。木镇的王先生于2016710日在某超市购买一袋“黄金香蕉酥”,吃过之后发现肚子疼,并腹泻,希望有关部门出面给予维权。经木镇所长与消协调解,投诉人到医院检查,显示结果正常,被投诉方对投诉方所有检查费用予以补偿,并额外补偿300元,双方达成一致,已妥善解决。

(四)其他各类投诉与上一季度相比变化不大。

 

 

青阳县消费者协会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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