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消协2016年一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据县消协及各消协分会统计汇总,2016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件,全部成功解决3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22.4元。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1、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7件,占43.75%;售后服务4件,占25.00%;价格3件,占18.75%;假冒1件,占6.25%;其他1件,占6.25%。
2、根据投诉商品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4件,占25.00%;服装鞋帽类3件,占18.75%;日用商品类3件,占18.75%;食品类1件,占6.25%;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件,占6.25%。
3、根据投诉服务分析:其他商品和服务2件,占12.50%;生活、社会服务类1件,占6.25%;销售服务1件,占6.25%。
二、投诉热点分析
(一)产品质量问题仍占较大比重。
一季度,受理质量投诉7起,占投诉总量的43.75%,远远超出其他各类性质的投诉。主要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和首饰及文体用品类的质量投诉。如消费者鲍女士来电反映她购买的某品牌运动鞋在穿着不到一个月出现后严重脱胶现象;消费者陈先生反映购买的某品牌热水器,使用发现温度上不去,多次修理,问题仍未解决;新河镇的江先生称其在移动公司购买的某品牌手机,出现通讯无法打开现象,到柜台要求更换,商商家以人为原因为由拒绝。
(二)售后服务类投诉比重明显上升。
一季度共受理售后服务类投诉共有4起,占投诉总量的25%。消费者所投诉的大都是售后承诺不能兑现或是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如售后热线无人接听,提供服务不够及时,服务人员态度恶劣等。如消费者李女士反映其于15年7月份在某眼镜店以300元价格购买的一副太阳镜,用了20天后出现掉漆,一直到16年1月仍未处理好;丁桥镇张先生于2015年6月16日购买的电视机,最近出现黑屏,售后上门检修后,双方在维修方案上意见不一致,遂来电维权;刘女士于2015年11月以1900元购买男士皮衣一件,2016年2月份发现皮衣内有破损,送去店内修理,商家收取200元费用,刘女士不认同,遂投诉。售后服务不能尽如人意,使得商家的信誉大打折扣。
(三)其他各类投诉与上一季度相比变化不大。
青阳县消费者协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