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选择旅游出行要谨慎

2016-12-13   来源: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昕靓   浏览:2580

太和县消保委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旅游出行消费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慎选旅行社,仔细签订合同,交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对方出具正式发票,万一发生纠纷,消费者应据理力争,如不能现场协商解决,要保持冷静,保留证据,旅游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与旅行社协商或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