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度县消协共受理投诉案件23件,已解决23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3万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共131余人次。
一、本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
(一)按性质分析:质量问题共8件,占投诉总量的34.79%;安全问题共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合同问题共3件,占投诉总量的13.04%;虚假宣传问题共3件,占投诉总量的13.04%;售后服务问题共4件,占投诉总量的17.39%;其他问题投诉4件,占总投诉的17.39%。(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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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质量 |
安全 |
合同 |
虚假宣传 |
售后服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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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8 |
1 |
3 |
3 |
4 |
4 |
|
所占 比例 |
34.79% |
4.35% |
13.04% |
13.04% |
17.39% |
17.39% |
表一:2016年第三季度投诉类别所占比例 (单位:件)
(二)按类别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3件,占投诉总量的13.04%;服装鞋帽类为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日用商品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8.7%;首饰及文体用品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8.7%;交通工具类4件,占投诉总量的17.37%;生活、社会服务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8.7%;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为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电信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互联网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教育培训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公共设施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其他商品和服务类3件,占投诉总量的13.04%;。(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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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家用电子电器 |
服装鞋帽类 |
日用商品类 |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
交通工具类 |
生活、社会服务类 |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 |
电信服务类 |
互联网服务类 |
教育培训服务类 |
公共设施服务类 |
其他商品和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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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3 |
1 |
2 |
2 |
4 |
2 |
1 |
1 |
1 |
1 |
1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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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 比例 |
13.04% |
4.35% |
8.7% |
8.7% |
17.37% |
8.7% |
4.35% |
4.35% |
4.35% |
4.35% |
4.35% |
4.35% |
13.04% |
表二:2016年第三季度投诉性质所占比例 (单位:件)
二、综合本期消费者投诉有如下特点:
(一)质量类投诉是整个季度投诉情况的重点,其次是售后服务类和其他类问题。从整个投诉情况来分析,质量类的投诉越趋严重,涉及到的领域也越来越广。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现代化技术水平的提高,生产力水平也在提高,可是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是否更上一个层次,值得考究。
(二)从商品类别来看,交通工具类投诉量较为突出。根据具体的投诉个例来看,家用轿车在维修时出现的投诉情况较多,尤其是汽车维修更换零部件的问题。当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被带入修理厂进行修理时,更换零部件时,会出现零部件不是新的零部件,或者不是原装零部件等问题。
另外,汽车均购买了保险,因此当发生事故时,汽车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这样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经营者进行维修时,总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所以有可能在维修时超出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费用,超出的部分则需要消费者承担。而消费者并不想多付这些额外的费用。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汽车消费的朋友们:
一、当汽车进行维修前,请与经营者沟通好维修所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名称,是否是原厂件,以及费用等,并要求经营者提供清单,若有口头承诺,建议在清单上写明。
二、将经营者提供的清单与保险公司及时联系,核对需要维修的零部件,以及金额。在明确了零部件和价格之后,再开始维修。
三、维修时需要有人在场,或提前与经营者沟通好,更换零部件的名字、厂名、厂址、合格证、价格等,并将更换的旧零部件留下来,为今后的消费维权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