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努力营造安全和谐、健康文明的消费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消费维权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仅事关消费者利益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十三五”时期工作总体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转变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活动。大力宣传《消法》和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科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拉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以维权促发展,以维权促稳定,以维权促和谐,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消法》和新《条例》,展示消费维权成效,着力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创新维权机制和维权方式,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县“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组委会,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黟县消协秘书处具体负责组委会开展活动的事务和工作)。
主 任:陶 平(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方继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组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卫计委、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县物价局、县盐业局、县农业委、县住建委、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农机局、县旅委、县公安局、县人民银行、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分公司、县电信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安广网络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消协、县电视台等单位。
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宣传工作。一是精心组织策划宣传活动,完善各项宣传活动和措施,结合实际以宣传“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3·15”座谈会,“3·15”晚会等活动。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成效。加大对消费维权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管理消费维权信息。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反映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建立健全消费维权舆情监测和处置制度,积极妥善处置消费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正确引导舆论。
四、活动主要内容
1、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2、配合中央电视台“3·15”晚会连线及后续处理工作;
3、各部门制作维权成果宣传栏、展示板进行宣传,对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展示;
4、各行业组织,要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发挥行业自律效能,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各职能部门组织市场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6、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组织碧阳镇乡风群艺团参与“3·15”维权宣传和文艺表演;
7、各景区乡镇在各自的辖区设立“3·15”咨询服务台,开展宣传活动;
8、县直机关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1)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9时。
(2)地点:黟县县城街心公园。
(3)要求:各单位派1-2名人员参加纪念活动,携带宣传材料到现场发放;同时做好现场消费者咨询和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开展活动要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既有广度,又有深度,既有常规,又有创新,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12315中心、基层一线市场监督部门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要做好消费者来信来访和接待服务工作,切实履行维权职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2、请各单位及乡镇把开展“3·15”活动情况的小结和统计报表于3月16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协秘书处及时统计汇总,于3月17日前分别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附件:1、2016年“3·15”活动情况统计表
2、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