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刘女士刚刚交接了新房,近期一直忙于新房的装修。刘女士家阳台安装钢化玻璃,玻璃安装好后。刘女士与商家也结清了货款。但过了些日子,刘女士发现部分钢化玻璃表面模糊不清,看上去不太美观,影响整体装修效果。刘女士心里不仅泛起了嘀咕,毕竟钢化玻璃价格不菲。刘女士怀疑玻璃质量有问题,便找到商家理论。但商家不予理会,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协商无果之下,刘女士便来到固镇县消保委投诉,反映了这一问题。
接到投诉后,县消保委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随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约请双方当事人来到县消保委办公室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刘女士质疑钢化玻璃质量有问题,否则为何有的玻璃光洁如镜,而有的玻璃则模糊不清,她强烈要求更换部分怀疑有质量问题的钢化玻璃。而商家则坚持认为钢化玻璃质量没有问题,部分玻璃表面模糊,属于正常的现象,与玻璃制作工艺及产品质量无关。
虽然钢化玻璃质量责任问题难以界定,但双方均有和解的意愿。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商家补偿刘女士部分玻璃款项,之后双方再无任何争议。至此本起消费纠纷获得圆满解决,刘女士向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