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络购物因有着它独特的优势已成为众多消费者购物的首选,微商也随之兴起,近日,我县消协接待了一位女士李某反映:其在微信上通过查找搜索添加了一位卖宠物的微商某某,由于自己喜爱狗,于是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让对方发了两张边牧犬照片,照片上的边牧犬可爱活泼,感觉满意,便与微商某某商定以1200元/只,定了两只边牧犬,共付对方2400元。四天后通过物流收到边牧犬后发现拿到的边牧犬与照片上的边牧犬在外观上有着很大的出入,怀疑收到的不是正宗的边牧犬,遂来到消协投诉。
由于目前微商购物这块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未纳入监管范围,我们消协也没有很好的法律依据帮助其维权。同时又不是消费者因生活需要而购买的产品及服务,不属于我们消协范围,所以建议李某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权。后听李某反映跟微商联系,刚开始对方还能答复一下,最后竟玩起了失踪,无人回应。
在此,东至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新《消法》保护的是有正规资质的经营主体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而微商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行为,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如消费者通过微商购物,建议消费者选定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购物,一定要询问全面,付款要慎重,尽量收集保存证据,如购物凭证、汇款单据、聊天记录、联系方式、卖家姓名、身份证等。一但发生消费纠纷,以便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