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中法〔2016〕123号,下称《通知》)。
《通知》对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规范、法律依据、人员配置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为今后全市各级消保委和法院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多元化解机制。

近日,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中法〔2016〕123号,下称《通知》)。
《通知》对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规范、法律依据、人员配置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为今后全市各级消保委和法院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多元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