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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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无小事,只在有心人

2016-11-29   作者:何响玲   浏览:1618

叮铃铃……叮铃铃……,“喂,您好!” “你们是石台县消费者协会吗?”只听对方怒气冲冲的问,“是的,有什么事吗?您别着急,慢慢说。”“我买了一双皮靴脱胶了,现在店家不给我处理,我们协商不好了,你们能帮我处理吗?……。”细细听来,原来是一位江姓女士在县城某品牌皮鞋专卖店购买了一双皮靴,价值440元,没穿几天,鞋子脱胶了,自己与经营者协商不成,无奈只能请求消协出面帮助处理。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向领导汇报,由于正值下班休息时间,而江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江女士是东至县人,在小河镇工作,难得来一次石台县城,县消协陈秘书长了解情况后,认为方便消费者为上,如不及时处理,也许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中午一点钟,陈秘书长和仁里消协分会陈卫斌副所长联系了江女士和经营者,一起来到县消协办公室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耐心的分析道理,讲解《消法》、《鞋类三包规定》等等法律法规,通过长达4小时的调解,终于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第一次皮鞋脱胶,由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且维修期限不超过7天;维修后,三个月内再次脱胶,根据消费者的意愿可以退换货。到此,一场看似简单但火药味十足的消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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