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16年三季度消费者
投诉报表分析
一、基本情况:
本季度共受理投诉20起,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8万元,在受理投诉中,商品类消费申诉问题仍占首位共13件,占总投诉的65%,服务类消费投诉7件,占总投诉的25%。其中安全和其他类占多数,各有投诉6件,均占总投诉的30%;虚假宣传4件,占总投诉的20%;售后服务3件,占总投诉的15%。
二、投诉主要特点
(一)食品类投诉数量大,种类复杂多样。
本季度,食品类投诉6件,在各类投诉中居于首位。食品本身具有卫生、保质期限等特殊属性,普遍存在消费者举证困难,双方责任认定困难,调解的途径、手段等导致的化解纠纷更困难的“三难”问题。以保健品销售过程中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的投诉为例,由于商家大多采取口头宣传等形式,消费者很难提供商家夸大宣传的证据。此外,消费者购买食品后发现食品变质或有异物等问题,因问题可能与储存条件、拆开包装等因素有关,责任认定十分困难。
(二)家用电子电器类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本季度,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4件,比例为22%。在各类投诉中巨第二,其中空调投诉较多,其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一是销售商不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购买时商家承诺“三包”期为三年,而出现质量问题后,“三包”期内经营者却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修理;二是报修后杳无音讯,售后服务不到位;三是实际没有库存,仍进行销售,导致消费者在预定时间内提不到货;四是夸大故障,赚取高额维修费;五是售后零配件价格不公开透明,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快递服务有猫腻,订立合同需注意。
主要问题有:快递公司迟迟不发货,或快递运送时间过长;物品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受损情况;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货物发生损坏时赔偿不合理,涉及的快递货物主要是比较贵重并且未保价的货物;先签收再验货也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特别是消费者网购的贵重、易碎等商品不能先验货,给消费者主张权利带来不便。
三、消费投诉分析启示
针对本年消费投诉热点,消费者应注意:一是理性科学消费,合理规划自己消费计划,不盲目贪图小便宜,购买商品要尽量到有经营资格的固定商店购买;二是购置电器电子等大件商品时,应有针对性的对相应商品及“三包”范围做好了解,不忘商家出具发票、维修卡等服务凭证;三是正确对待商品广告宣传,增强对消费商品的自我鉴别力;四是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掌握好相关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凤阳县消保委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