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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消保委提醒网络消费者“双11”购物注意事项

2016-11-09   作者:市消保委   浏览:1622
 

宣城市消保委提醒网络消费者“双11”购物注意事项

“双11”促销在即,不少电商平台都在积极筹备,迎接“网络购物狂欢节”的到来。在此宣城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优惠促销、暗含水分。很多网店大力宣传自己的促销力度,这时候消费者应该多翻看一下此商品前段时间的实际销售价格,以免被先抬价后降价的现象所迷惑

恶意刷单、虚假交易。有的商家通过刷单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得好评以吸引顾客的现象很普遍。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货比三家,理性购物。

预付定金要谨记。有的网店在“双11”之前就开启预售模式,消费者在交付定金一定要仔细,很多网店所收定金仅限于“双11”当天使用。消费者要谨记,否则定金就会付诸东流。

保留凭证。消费者在购物时最好把所购物品的截图或和网店的对话、交易记录保留下来,索取发票,以备维权所用。

接收快递要先验货后签字。“双11”是快递收发的高峰期,消费者在收到自己所购物品时一定要先验货后签字,以免物品出现损毁,快递、网店两不管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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