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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家具售后无门 商场担起相关责任

2016-11-04   来源:淮南市消保委   作者:程国金   浏览:3949

消费者彭先生2015年在某商场品牌家具店订购商品,因新房装修尚未完成,约定家具暂存家具店,其后该店准备撤店,让消费者尽快接收货物,消费者暂时无处放置,家具店表示可以帮忙暂存另一处。之后,消费者提货时,联系之前家具店老板要求送货安装,对方表示无法提供后续服务了,消费者自行找人安装。于是,消费者自费找人运货安装,安装中发现柜子尺寸有出入,无法正常安装,在和店家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寻求市消保委协助维权。

消费者接投诉后,即刻到商场调查了解情况,商场表示由于该家具店和消费者的交易,未经过商场收银台,没有这单交易记录,导致该店撤店时没有扣留相应的押金。市消保委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在商场购买商品的票据,明确是经营者的责任,告知商场应依据《消法》有关规定先行承担,之后再向该经营者追偿。在经过多次协调后,商场同意未消费者解决家具安装问题,并给予消费者额外支出的安装费用1000元。对此,消费者表示接受。

在此,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到正规商家购买,不要图省事而简化消费手续,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免造成维权依据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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