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繁昌县消协在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以宣传新《消法》、《条例》和年主题 “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将消保委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2016年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已完成更名改制的工作,正式更名为繁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一步筹备委员会工作,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3·15”活动开展情况
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我县迎来了2016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党中央“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执政理念下,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显得尤为重要。在繁昌县县委、县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汇同全县15家相关单位,在鑫盛市场东门广场上举办“3·15”宣传活动,旨在将“文明理性消费、依法依理维权”深入人心。今年“3.15” 的宣传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旨在通过深入宣传,达到树立“新消费 我做主”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的目标。
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新修改的《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及县消协专刊,并对相关条款进行认真解读,现场受理并解答了消费者的疑问。针对目前消费者经常遇到的消费侵权行为,工作人员手把手地传授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教授如何做到正确投诉依法维权,并用实际案例宣传告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程序和途径。同时,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去正规商场消费、保留发票、不贪小便宜,避免经济损失。当日上午,现场还开展了过期药品危害性的宣传,并现场进行回收过期药品。
通过深入宣传,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到,在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要学会及时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拨打12315、12331、12365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次活动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局领导的重视,各理事单位的支持下,县消协和局各科室的配合下圆满完成,“3.15”活动不仅仅是这一天,而要天天“3.15”,给老百姓一个安定、祥和、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活动联合法院、公安、检察院、发改委、卫生、烟草专卖局、盐务、城建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等15家单位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消费投诉台和真假商品鉴别台、展板,展出宣传图片,发放12315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将于今年正式施行的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工作人员对部分修改的条款进行了现场解析。
县人大副主任方正福、县政府副县长刘兴荣、县政协主席童少艳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进行了工作指导。整个活动现场,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热情高涨,现场气氛热烈。
活动当天共发放专刊等宣传材料共6000余份,发放新《消法》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手册2000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800人次、投诉3起,现场处理1起。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开展纪念活动的目的,以广播、报纸、电视等为载体,举办专题、专刊,宣传年主题。
二、受理投诉工作
投诉受理是消协的主要工作,认真履行《消法》、《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能,对每一例投诉案件,我们思想上能高度重视,及时调解,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2315平台投诉举报73件,其中有62件,受理来人来函及电话投诉举报46件,答复市民心声、信访件、市长热线17件,12331食品药品24小时举报电话受理28件,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达80余万元,工作中我们能认真对待消费者每一起投诉,尽最大努力,使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我们对各分会、联络站的受理投诉工作进行帮助、指导,通过调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经营者守法、合法经营意识,维护了消费市场环境。
三、社会监管工作
为认真贯彻“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活动期间,根据县政府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安排,县消协、稽查大队、各市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净化了市场。2016年县消协在消协网站、安徽消协通讯及各大报刊发布多条消费警示、文章及典型案例,多篇被省消协网站转载。
四、“一会两站”建设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一会两站”全覆盖的要求,繁昌县消费者协会在繁昌县的6个乡镇、81个行政村分别设立了消协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每个联络站按照八个一的基本条件配备了专门的投诉电话,消费维权联络员等,今年在繁阳镇新建社区挂牌新成立了一家消协联络站,标志着我县的消费纠纷调解开始纳入了社区的职能范围。
五、诉调对接工作及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整合维权资源,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审判工作与调解工作的衔接,把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途径和调解途径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按照芜湖市消费者协会要求,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繁昌县消费者协会积极准备开展此项工作。为消费者依法维权积极做好工作,我县消协就此跟相关单位联合发文。
我县消协的诉调对接工作中与法院成功对接的案件有1件,并已经圆满结案。
六、队伍建设
本年度我会发挥消协的组织优势,构建立体式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包括“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一会两站”建设、“五进”工作及义务调查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扩宽了消费纠纷和解的渠道,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及时、妥善的处理了消费纠纷。
七、信息中心的工作
1、2016年完成了元月至8月份的市场主体经济户口数据扫描录入工作,现已经完成并已验收合格入库永久保存。
2、信息中心今年一共查询档案1千余次,迁入企业29家企业, 迁出企业12家企业。
繁昌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及信息中心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