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度,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3件,解决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969元,两次以上投诉1件,接待来访和咨询397人次。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其他18件,占41.86%;质量14件,占32.56%;虚假宣传4件,占9.30%;安全2件,占4.65%;售后服务2件,占4.65%;价格1件,占2.33%;计量1件,占2.33%;假冒1件,占2.33%
根据投诉商品分析,食品类14件,占32.56%;家用电子电器类4件,占9.30%;日用商品类4件,占9.30%;交通工具类4件,占9.30%;服装鞋帽类3件,占6.98%;烟、酒和饮料类3件,占6.98%;房屋及建材类2件,占4.65%;医药及医疗用品类2件,占4.65%;农用生产资料类2件,占4.65%;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件,占2.33%。
根据投诉服务分析,其他商品和服务2件,占4.65%;邮政业服务1件,占2.33%;电信服务1件,占2.33%。
二、投诉热点分析
一、食品类投诉不容轻视
上半年有较多食品类投诉跃居第二,主要是食品安全投诉,消费者反映食物过期、变质。如消费者在某超市购买了四个面包,回家食用后出现腹泻的情况。铜陵的张某到石台县旅游,在某酒店用餐后出现腹痛的情况。金某给儿子买了一瓶牛奶,饮用后孩子又吐又拉。
二、服务类投诉较多
一是邮政业服务类,主要是快递服务,消费者反映通过某快递公司寄茶叶,快递员承诺两三天寄到,但是已经过去六天了,茶叶仍未寄到。某快递公司将消费者寄送的物品遗失,承诺赔偿后又拖拖拉拉。二是电信类投诉,主要是消费者被收取不明的增值服务费,宽带实际使用年限与缴费年限不符,宽带上门维修速度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