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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重点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的工作

2016-10-24   来源:工作   作者:崔乐   浏览:3397

为适应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新变化,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按照淮工商消字【2016】3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首先我们为确保我区重点领域维权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徐刚为组长的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综合执法股、各市场监管所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股,要求各单位按照“情况明、责任清、作风正”的要求,层层强化责任制,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取得成效。

突出重点商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村商品等四大类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质量为监管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商品质量关,切实解决广大农村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组织执法力量,统一开展市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我们1.电视机、空调、电脑、手机及配件、空气净化器、低压电器等商品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等与儿童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解决儿童用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商品质量不合格、玩具无认证标志、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电线电缆、灯具、板材等与居室有直接关联的商品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解决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等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小集镇等场所,以面向农村销售的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等商品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解决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  

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在销售的商品中1.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销售失效、变质、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侵权仿冒的商品等违法行为;2.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等;3.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商品质量进行虚假宣传等;4.利用其优势地位或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更换、修理等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无理拒绝、逃避“三包”责任等;5.标识标注不规范、无认证标志等。6.无证无照经营;7.其他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等。

通过我们的市场巡查整治,我们共出动了工作人员81人次,检查60多户;查处侵权商标案件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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