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固镇县消保委受理了一起热水器投诉。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同意消费者的退货请求,双方握手言和。
近期,陈女士在固镇县城某品牌厨卫店看中了一款燃气热水器,当即向店主表示了购买意向。店主于第二日送货上门并给陈女士安装。陈女士仔细观察热水器的外包装与随机附带的说明书、保修卡等,却发现热水器与店主介绍的和自己期望的不太吻合,当即提出异议。店主表示,产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绝对货真价实。陈女士要求商家给其更换其他款式的热水器,而店主表示店里只经营一种款式的热水器。于是陈女士拒绝付款并要求退货,而店主则要求其支付安装费及货物运输费,双方发生争执。协商无果之下,陈女士便将此事反映到固镇县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固镇县消保委立即对本起投诉展开了调查。随后约请双方来县消保委办公室开展调解。店主表示产品绝对是正品,保证消费者使用。而陈女士则怀疑产品的安全性与质量的可靠性,坚持要求无条件退货,双方各执一辞。
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对本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女士承担部分货物运输及安装费,商家同意了陈女士的退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