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告
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繁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繁昌县消保委”,继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能。
繁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