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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池三天就没电 消协调解商家担责

2016-10-11   来源:南陵消协   作者:南陵消协   浏览:2271

消费者女士的手机突然不能使用了,她在手机维修店花了400元更换了新电池。三天后,手机又不能使用了她再次来到该手机维修店,维修人员告诉她,手机内部出现故障,手机一直在漏电,所以手机带电量缩短了。

女士很不理解,为什么上次来不告诉我是手机出了故障而让我花400元更换电池呢?

南陵县消保委接到女士的投诉后,向手机维修店进行了解,组织双方到场配合调解并请其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经调解后该手机店表示立即与厂家联系,将手机立即返厂维修并退回张女士购买电池的钱,张女士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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