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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

2016-09-27   浏览:2124
 

十一”黄金周高峰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秩序,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来安县消保委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出门旅游小心“潜规则”。

一、在进行旅游消费时要注意选择正规旅行公司,不要贪图便宜而随意找一个旅游公司。

二、消费者出游前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三、消费者在旅游中消费时要妥善保管好景点门票、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以防在自身权利受到损害时,作为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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