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季度太和县消协、消协分会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共30件;企业与消费者自行和解的投诉278件,合计308件,处结308件,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489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338人次。
一、从投诉商品分类看:公共设施服务类163件,占投诉量的52.9%;家用电子电器类35件,占投诉量的11.4%;电信服务类33件,占投诉量的10.7%;服装鞋帽类26件,占投诉量的8.4%;日用百货类20件,占投诉量的6.5%;食品类11件,占投诉量的3.6%;销售服务类6件,占投诉量的1.9%;房屋及建材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各3件,各占投诉量的1%;医药及医疗用品类2件,占投诉量的0.6%;交通工具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各1件,各占投诉量的0.3%。
二、从投诉性质看:其他类投诉218件,占投诉量的70.8%;售后服务投诉32件,占投诉量的10.4%;质量类投诉18件,占投诉量的5.8%;价格类投诉16件,占投诉量的5.2%;计量类投诉13件,占投诉量的4.2%;合同问题的投诉8件,占投诉量的2.6%;虚假宣传类投诉3件,占投诉量的1%。
三、公用企业投诉方面:本季度涉及公用企业方面的投诉163件,占投诉量的52.9%。比二季度下降10.6%,说明公用企业服务有所提升。
本季度投诉最多的是公共设施服务、家用电子电器、电信服务类,主要问题是商品质量和家用电子电器售后服务不到位,合同履行与合同订立时宣传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