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不少消费者想在这个假期找个地方放松心情。但是由于旅游线路和产品众多,游客应根据自身需求慎重选择。特别要注意慎签旅游合同,谨防“低价”陷阱。为此明光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
一是选择合法的旅行社。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不仅可以使消费者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选择没有资质的旅行社或旅游网站,避免被“黑中介”“非法旅行社”所骗,以致发生旅游消费纠纷时无处索赔。
二是注意旅游线路安全。十一期间旅游线路和产品众多,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慎重选择安全的旅游线路。并要购买相关旅游保险,如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做好风险防范。因为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旅行社并不负责赔偿因游客自身责任发生的事故赔偿。
三是谨慎签订旅游合同。选择好旅行社、旅游线路后,一定要认真与旅行社签好旅游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消费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妨将种种细节在行程安排表里注明,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使旅游质量得到保障。对于低价旅游产品要慎重,如果价格远远低于成本,旅行社必将通过安排游客消费、增加自费景点等来获取利润。旅游过程,如果发现强制消费、或超出事先约定的不合理收费,可直接拒绝。
四是发现问题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等,不要仅凭口头承诺。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消保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