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消费者詹某来到县消保委投诉称:他在南陵县某农机销售部购买了一台收割机,价格8600元,该收割机在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烂棒子、掉粒子”等不正常情况,消费者多次上门与商家联系退货未果。无奈之下,詹某来到县消保委投诉,要求退货。
南陵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该农机销售部调查了解情况,协调纠纷当事人见面,坐下来解决问题。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经销商退回詹某购机款8600元,消费者表示很满意,双方握手言和。
2016年6月,消费者詹某来到县消保委投诉称:他在南陵县某农机销售部购买了一台收割机,价格8600元,该收割机在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烂棒子、掉粒子”等不正常情况,消费者多次上门与商家联系退货未果。无奈之下,詹某来到县消保委投诉,要求退货。
南陵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该农机销售部调查了解情况,协调纠纷当事人见面,坐下来解决问题。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经销商退回詹某购机款8600元,消费者表示很满意,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