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龙子湖区消保委蚌山区消保委禹会区消保委淮上区消保委怀远县消保委五河县消保委固镇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两节”将至蚌埠市消保委支招让消费者无忧享受假期

2016-09-06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浏览:6657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蚌埠市消保委全市广大消费者节日愉快,在此也提醒市民在各项消费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餐饮住宿娱乐方面。假期与亲朋好友相聚,很多消费者会通过网站团购,但一些团购会注明特定假期不可使用、使用需提前三天预约等条件,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团购券的商品和服务内容,对一些经营者提供模糊消费内容、宣传上有歧义的,应尽量少选择或不选择。消费者消费前最好先打电话咨询和预约。

二、在商场购物方面。经营者常选择节假日期间推出各类打折、抽奖、抵扣、赠券等促销活动。消费者在参加购物促销时应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经营者宣传海报上相关优惠促销的限制性条件,更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购物计划,科学、理性消费,切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

三、在外出旅游方面。选择外出旅游的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信誉较高的旅行社,并注意认真签订合同,仔细查看合同条款,要在合同中明确景点数量、行程安排、购物次数、餐饮、住宿、交通工具的标准,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要在合同中补充约定。旅行中遇到强制购物等情况时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可向相关部门及时举报。

四、在购买车票、机票方面。首先,购买火车票要通过12306火车票官网购买。购买机票要选择航空公司官网或者信誉好的订票网站。其次,不要只看价格优惠的幅度,也要重视优惠价格相对应的使用限制条件。提前购票可获得较多票价优惠,但也要考虑周全,避免事后改签、退票造成较大损失。

  总之,“两节”期间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留好票据和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就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消保委)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上